GB/T 18411-2001(2001-08-22批准,2002-05-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是对QC/T 436-1999的修订。本标准与QC/T 486-1999的不同点:
1. 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要求。
2. 增加了标准中涉及的术语的定义。
3. 修订了对标牌型式的定义,将标牌的构成分为规定区和自由区。
4. 取消了对标牌外形尺寸的推荐。
5. 详细了对标牌位置、固定的要求。
6. 根据对汽车管理需求的变化,重新规定了标牌的标识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486-1999。
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彤,刘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GB/T 18411-2001
Road vehicle-Manufacturer's plat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车辆产品标牌的内容、型式、固定位置及固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底盘、半挂车和全挂车、摩托车和轻使摩托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l6736-1997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
GB/T 16737-1997 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GB/T 18410-2001 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
3 定义
本标准使用下列定义。
3.1 完整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