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廷英、陈俊宝
1 范围
本
标准规定了种子加工与粮食处理设备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种子加工与粮食处理设备产品型号的编制和管理。凡设计与生产新产品时,均应按
本标准编制产品型号。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
B/T
8574-1997 农机具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3 编制原则
3.
1 按JB/T
8574的规定,产品必须有牌号、名称和型号。产品型号依次由分类代号、特征代号和主
参数二部分组成,
其编排方式如下:
口
口
分类代号和特征代号与主参数之间,以短横线隔开(以下简称型号前部分和后部分
)
.
)一0
0
改
进
代
号
(字
母
、数
字)
主
参
数代
号
(
数字
)
特征代号 (字母 )
—
一 小类分类代号 (字母)
—
大类分类代号(数字)
3.2 种子加工与粮食处理设备产品的大类代号一律为5,型号前部分的字符总数为2-5个。
3.3 在JB/T
8574的基础上,对产品型号前部分的小类分类代号与特征代号,补充规定如下。
3.3.
I 对JB/T
8574中没有列出的产品,取其产品名称拼音字母中的一至两个字母作为小类分类代号
进行续编,以不与JB/T
8574中第5大类已采用的代号重复,不与其它机具发生混淆为原则。其中:
幼
对种子加丁机械中的清选机械,在5X后进行续编,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