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是为制造厂在组织汽车高位制动灯生产过程中保证质量而制成的,与其相对应的试验方法均引用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的配光性能和光色的要求同欧州经济委员会ECE R7 S3制动灯配光性能、光色要求相对应。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参考了美国SAE有关高位制动灯的标准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南北光源信号系统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龙宝、章一舫、张潞鑫、张文虎、陈明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260—1998
汽 车 高 位 制 动 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高位制动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高位制动灯。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599—94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 I5766.1—1995 道路机动车辆灯泡尺寸、光电性能要求
GB 4785—1998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10485—89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基本环境试验
3 技术要求
3.1 高位制动灯灯丝灯泡的光电参数应符合GB 15766.1的规定。
3.2 高位制动灯配光性能
3.2.1 在基准轴方向上,高位制动灯的发光强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