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丝锥、圆板牙及其他附件组装成套的技术条件、检验方法、标志和包装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供修配用的成套螺纹工具。加工公制螺纹M3~M24、统一螺纹 No.4~No.12 与 1/4~1、
60°圆锥管螺纹 NPT1/8 与 NPT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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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2. 1 成套螺纹工具的同类组件需经同一种表面处理,且处理表面应无明显色差。
2. 2 丝锥
2. 2. 1 丝锥表面不得有裂纹、刻痕、锈迹以及磨削烧伤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
2. 2. 2 丝锥表面粗糙度的最大允许值按表 1 的规定。
2. 2. 3 丝锥螺纹牙型按图 1 所示,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2、表 3 和表 4 的规定。